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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渡过一个祥和、欢乐、健康的传统佳节,近期,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县城内散装食品、生鲜等食品销售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
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通过对县城内大润发、恒兴百货、万客隆等大型商超的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商超销售的部分散装食品存在无食品标识,未标明食品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食品标识内容混乱、与所售食品不相符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他们及时对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要求违规经营的商超整改落实到位。随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回访查看,从回访的情况来看,涉案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和标签标识信息已完善。在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同时,干警们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商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过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