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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13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钰峰、朱共山、孙玮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对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时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丰富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不含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其中,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配各金融机构的授信申请额度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5 日),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三、备查文件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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